采购公示
珠海城建公共自行车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公示
2018-11-29
1.我公司现有一批废旧铅蓄电池,该批电池已属报废电池。经决定,交给相关废旧物品回收单位处理。
2.废弃回收单位资格要求: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格(可处理HW49类中的900-044-049)的单位,具有合法、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。
3.期限: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
3.期限: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
名称 | 规格 | 数量 | 备注 |
铅蓄电池 | 12V,85Ah | 420块 | |
4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崔先生
联系方式:0756-2290800
请各潜在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单位将报价单(加盖公章)于2018年12月5日17时前递交至香洲区人民西路635号(珠海城建集团)5楼崔先生处或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763817250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